?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肖輝 張慕子)“感謝檢察官,沒有你們,我們公司這筆執(zhí)行款不可能這么快追回,真的很感謝!”近日,一起申請執(zhí)行監(jiān)督案的當事人長沙某貿易公司負責人謝某收到執(zhí)行款后向天心區(qū)檢察院的檢察官表示感謝。
設備抵了 事卻未了
事情要從2年前說起,長沙某貿易公司與長沙某制造公司一直有業(yè)務上的往來,2021年,該制造公司因經濟狀況出現問題,拖欠長沙某貿易公司貨款19.47萬元遲遲未付。同年7月,長沙某貿易公司將該制造公司起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后判決長沙某貿易公司勝訴。判決生效后,被告未主動履行,長沙某貿易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在執(zhí)行過程中,法院拍賣了訴前依法查封的長沙某制造公司的8臺機械設備,但離奇的是,法院擬于2022年4月18日辦理財產交接手續(xù)時,發(fā)現前述8臺設備在存放處不翼而飛,于是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不翼而飛的設備背后牽出的矛盾隱患
經公安機關調查,2022年4月16日,案外人裴某等人將這批設備拖走并以15萬元的價格轉賣出去。因為執(zhí)行款項遲遲未到位,長沙某貿易公司于2023年3月向天心區(qū)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
經調查走訪,檢察官發(fā)現早前長沙某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甲向包括裴某在內的多名村民借款,以維持公司正常運轉?,F公司倒閉,村民們的借款拿不回來,于是裴某便代表當地村民出面將設備拖走并轉賣以彌補損失。
“公司現在倒閉了,還欠了我們村民那么多錢,我們只是把設備賣了換點錢而已,有什么錯?”當地公安機關和法院嘗試促成裴某等人與貿易公司和解,但當地村民得知要還回設備款時情緒激動,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檢法攜手實地走訪,促成和解
就案件本身而言,裴某等村民和長沙某貿易公司都是“受害人”,他們均有合法權益需要保障,但那些設備已被法院依法查封,村民們無權變賣制造公司的設備,無論賣設備前是否知曉情況,錢都應歸還。通過查證核實,裴某變賣設備后,支付了部分錢款給困難村民,現在還剩將近10萬元。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檢、法兩院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耐心釋法說理,就民事訴訟執(zhí)行程序中的“查封”強制力予以著重說明,并針對雙方利益受損的情況,從訴源治理及后續(xù)救濟等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裴某于調解當日一次性將剩余的10萬元付給長沙某貿易公司,該公司撤回了監(jiān)督申請,村民們也明白了要通過法律途徑等合法方式來挽回自己的損失。
“在辦理涉企案件的過程中,我們檢察機關應該堅持精準監(jiān)督與化解矛盾并重,既查明案件的關鍵事實,對企業(yè)合法權益予以保護,又要推動矛盾糾紛的源頭化解,積極融入社會訴源治理格局?!背修k檢察官肖輝說道。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